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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法律咨询频道首页 >> 留言本首页 >> 浏览留言   现在时间:2010-9-10 15:57:59

发表留言    查看留言     搜索关键字:  合计:1642  今日:0

姓名:豆子包

   

[NO.1582] :2009-11-2 12:28:53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尊敬的律师你好:
我于2008年2月与丈夫离异,儿子是协议给前夫的.由于当时头脑发热急于离婚.什么东
西也没有带走.我的户口现在还在丈夫那里,现在他要求我把户口迁出,把儿子的户口迁
入.但是我儿子从小有我父母带大,在加上我2次宫外孕的手术以不能身孕.现在我想把
儿子的抚养权拿回,可以吗??还有把我应该得到的东西拿回,(比如:房子和钱)
值班律师:
回复:如果你在上海,可以与我们联系.
如果是外地的,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


姓名:王里里

   

[NO.1581] :2009-10-26 17:18:48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有一辆车追尾撞到另一辆车上,具体不知是酒后驾车还是无驾照,应该怎样追究其责
任,怎样索赔。
值班律师:
回复:先做一下事故认定

姓名:郝培军

   

[NO.1580] :2009-10-25 20:35:34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我的燃油助力车被扣  需要行政诉讼 希望可以帮助我 15896896690我在河南安阳
值班律师:
回复:建议你找当地律师

姓名:辜小娓

   

[NO.1579] :2009-10-22 13:03:28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律师,你好,我想咨询你一件事情,因为我丈夫赌博和外遇,我想离婚,但是他不同
意,我只有选择分居,我们居住同一屋檐下,他不同意离家,我因为还要照顾女儿也
不会离家,我要怎样做才算是分居?请你百忙之中回答一下,谢谢!!
值班律师:
回复:如果经劝告,能过改正的,建议你原谅他,如果是惯犯无法改正的.
那你可以起诉离婚.


姓名:陆莹

   

[NO.1578] :2009-10-21 19:24:28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律师,你好。我所在地是上海,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,公司由有我本人和另一个
股东成立的,现公司所有公司事务由我司聘用的一位外籍人士担任总经理处理,现由
于此总经理挪用公款,把公司部分营业款汇入自己的银行账户里,另外,公司部分合
同未经我同意私自签署,现公司发生重大亏损。请问我现在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
理此事。
值班律师:
回复:建议当面咨询,与我们的值班律师电话联系

姓名:陈骏

   

[NO.1577] :2009-10-20 12:24:56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我驾驶车辆与电瓶车碰擦,电瓶车倒地,民警勘查现场后问对方是否需要去医院,对
方回答不需要后骑车离去。第二天责任认定为我主责,对方到派出所要求我赔偿500元
修理电瓶车,我则要求保险公司来进行鉴定,对方推说车子已坏看不到车子并随即说
不给钱就要去医院检查,并说要我赔付营养费,误工费等,并扬言要留院好几天。对
方离去后就无法取得任何联系(民警打电话也不接)。请问关于事故验伤是否有有效
时间期限?对方这样拖着不做处理与协调我该怎么办?是否这样的话这次事故一直不
能结案?谢谢!
值班律师:
回复:找交警协商解决.

姓名:李思

   

[NO.1576] :2009-10-19 10:34:52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 律师先生你好!我们公司老板跑了,工人们已经向劳动局申请过了~
他们今天裁决书就下来了~~请问这个裁决书什么时候能生效~~~
值班律师:
回复:劳动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出裁决,当事人在法
定的时间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,当事人
对生效的裁决书不履行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。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仲裁机关的裁决书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
行的法律文书之一。但这并不意味着仲裁机关的裁决书人民法院必须
执行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17条第2款明确规定,人民法院在被申
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,经人民法院组
成合议庭审查核定,应裁定不予执行:
  1当事人在合同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
的;
  2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;
  3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;
  4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;
  5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;
  6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、徇私舞弊的、枉法裁决行为
的。另外人民法院如果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,也应裁定
不予执行。


姓名:陈春辉

   

[NO.1575] :2009-10-18 14:54:17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   律师先生你好!05年因拆迁我幸遇的得到了一套二手房,但当时由于不是拆迁代理
人,所以并不知道我的房子是通过拆迁所得货币买的,更不知道是用多少钱买的,只
是被中介告知要住进去还要再贴2万元作为定金,同时代理人在中间也一直在帮腔,在
付完定金过了一段时间后,我便在中介的陪同下到房产交易中心登记,当时看到的房
价是26万,各种各样的税加起来总共3万不到,手续办完后中介告诉我定金收据要收回
同时又给了我一张房屋总价证明,上面标示总共是33万,看到这张纸感觉有点奇怪,
但当时由于不是自己出大钱买房所以也没想太多,可是到了09年一次偶然的事件让我
得知动迁办当时给了代理人总共34万,而代理人将其中的31万汇到了中介账户中,虽
然34万支票并没有明确是给本人,但是代理人汇给中介的31万足够买房,而我却在不
知情的情况下白付了2万定金,于是我立即找中介和代理人理论,代理人以不知情打发
了事,而中介却已没有定金收据为由不还,但是居间合同上很清楚的写明我已交了两
万定金给中介并先抵作房款,而由定金收据交换过来的那张纸上写明房屋总价是33万
完全不符合事实,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,定金还能拿回来吗?
值班律师:
回复:你可以预约律师,当面咨询,
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是欺诈的话,那么可以直接起诉.


姓名:wuyew

   

[NO.1574] :2009-10-16 12:41:17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本人使用联通3G业务发现3Gnet连接每一小时后系统会强制自动断线,投诉10010得到
得答复是上海联通是这样设置的,没有办法更改,其理由是防止用户恶意欠费。这一
设置已严重影响3G上网的正常使用,其理由也是极其荒谬的,试想一下如果是防止语
音用户欠费而通话每一小时强制中断,这样的服务质量能忍受吗?而且我是后付费用
户,账单每月月底才出,期间不存在余额不足欠费。而且联通也有累计使用流量超过
6G自动关闭上网的功能,而且3gwap接入点无此设置。这足以说明此设置的不合理性,
是严重的侵扰用户上网功能的使用权。并且联通并未在用户手册和相关协议上提到有
此设置,这已构成对用户的欺诈行为,隐瞒系统的缺陷,这足以造成对用户关键应用
(如网上银行,购物等)使用的潜在风险。后经多方询问(身边使用186的朋友,匿名
拨打10010询问)联通都否认有此设置一说,怀疑是联通针对个人采取这种恶意手段降
低其服务质量,严重损害本人的正常使用。向消协投诉过,联通也不同意取消此设
置,请问面对如此霸王设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。谢谢!
值班律师:
回复:如果通过消协投诉没有办法,你可以聘请律师进行直接起诉.

姓名:过客

   

[NO.1573] :2009-10-4 18:24:57 紧急法律咨询电话: 021-51097296 (早上9:00-下午17:30)
你好,我想在崇明找一个律师,在这几天为我写离婚起诉书,然后在判决的时候为我
出面辩护,谢谢
值班律师:
回复:建议联系崇明司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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